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度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人才

2024-03-03 -

一、单位简介

湖北是著名医学家李时珍的故乡。 湖北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58年,学校是我国最早开展中医药本科教育和最早开展中医药研究生教育的大学之一。 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是湖北省第一所具有一级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大学。 是湖北省首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省属高校之一; 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的大学,是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之一。

2、招聘计划

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含专职教师)11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参见《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特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为社会培养人才(包括专任教师)”。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清单)。

(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条件和待遇

【1】“杏林学者计划”领军人才

(一)领军人才A类:

介绍申请人: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显着学术声誉和学术影响力,并取得杰出学术成就的人。

相关福利:工作条件、生活待遇面议,给予特殊政策,特殊情况另办理。

(二)领军人才B类:

介绍申请者: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良好学术声誉和学术影响力,取得杰出学术成就的人。

相关好处:

1.聘任教授、聘任博士生导师、支持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

2、任职期间年薪50万元至80万元。

3.为科研平台提供配套建设资金1.5至500万元,为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提供配套建设资金50万元。

4、为人才提供住房,给予30万元安家费。

5.解决配偶的工作并保证孩子入托。

6、根据需要组建学术团队,提供实验、工作室。

7、积极协助申请各类人才项目。

【2】“杏林学者计划”学科带头人

简介申请者: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是其专业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取得较高的学术成果。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和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及以上。

2、研究或技术成果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排名第1)。

3.入选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具有原创性、代表性的科研成果,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质量论文,或在临床一线取得重要成果,并具有较高的同行评价认可度。

5、技术应用、技术转移、技术创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成果突出,产生显着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获得境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博士学位或获得国内知名大学博士学位并具有连续3年以上在上海及境外科研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过作为核心成员参与海外重要科研项目,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质量论文。

7.主持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1项。

8、其他同等级别的人才。

相关好处:

1、①具有高级职称者,原则上符合我校教授职称评审条件,聘任教授职称和专业技术四级职务。 职称晋升必须在引进后三年内完成。 就业期间年薪30万元至50万元。

②不具有高级职称者,原则上符合我校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聘任为副教授和专业技术六级职务,并享受该职务相应的绩效工资和特殊奖励。 职称晋升必须在引进后三年内完成。

2、聘任研究生导师,为特殊研究生招生计划提供支持。

3.为科研平台提供配套建设资金50万元至100万元,为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提供配套建设资金20万元。

4、为人才提供住房,安家费15万元。

5、帮助落实配偶转移和子女入托托儿所。

6、根据发展需要组建或参与学术团队,并提供必要的实验室。

7、积极协助申请各类人才项目。

【3】“杏林学者计划”学术骨干

招生对象:本领域表现突出、专业潜力强、具有创新活力的优秀博士生(博士后)。 他们有潜力成为该领域的顶尖人才。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质量论文,同行评价和认可度较高。

2、获得海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博士学位或有博士后工作经历并取得优异成绩。

3、同等级别的其他人才。

相关好处:

1、聘任副教授、七级专业技术职务,享受职务相应的绩效工资和特殊奖励。 职称晋升必须在引进后三年内完成。

2.聘任硕士生导师,并为特殊研究生招生计划提供支持。

3.为科研平台提供20万元至50万元的配套建设资金,为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提供5万元至10万元的配套建设资金。

4、提供30万元至50万元的安置补助和购房补贴。

5、根据发展需要参与组建学术团队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

6、积极协助申请各类人才项目。

(三)引进博士后师资的基本条件和待遇

我校毕业的博士生原则上不能申请进入我校同一一级学科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相关待遇: 1、教职博士后实行年薪制度,每人年薪18万元。 计算服务期间的工龄。 按照湖北省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进站前未进行职称评定的博士后,经考试合格后,可被学校认定为中级。 学院博士后经博士后培训合格,可直接申请副高级职称。 博士后期间的科研成果将作为毕业及毕业后职称评审的依据。

3、结业考核评为优秀者,学校给予2万元奖励。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在校全日制在校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的人员;

4.在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发现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仍在取缔期内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员回避管理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条例[2019]1号);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拟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北中医药大学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

1、学历要求为“博士生”的职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名额已满。

2、学历要求为“硕士及以上”的岗位招聘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

(三)报名要求及报名方式

1、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计算起始日期为1月1日。若某职位年龄要求为35岁及以下,则出生于1988年1月1日及之后,其他以此类推。 博士后出站年龄可放宽至40岁及以下。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岁及以下。 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注册所需各类文件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出国留学的申请人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和学位认证。 。

符合高层次杰出人才职位(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引进要求的人员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

2.我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申请博士后或专任教师岗位的表现要求:

博士研究生:①我校中医系毕业生一般应:在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3篇,或发表SCI收录文章2篇,或发表SCI收录文章1篇,影响因子5.0,或者作为副主编或以上级别,编辑导师的学术专着。 ②我校非中医药专业毕业生一般应:以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文章2篇,或发表SCI收录文章1篇,影响因子5.0。

硕士生:①学术型硕士生,以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文章1篇; 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

以上所有文章均须由“湖北中医药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完成。

3、报名方式:

(一)应聘者可通过湖北中医药大学人力资源办公室网站进入湖北中医药大学招聘网()进行网上报名。

(二)应聘者须通过湖北中医药大学招聘网站上传以下材料:①身份证; ②学士、硕士、博士学历及学位证书(在国外获得的学历和学位须提供教育部认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 ③业绩及其他证明材料:包括论文检索报告或发表证明、科研项目证明、专利证书、英语水平证明等; ④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身份、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荣誉奖励等。

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不规范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报名者须保证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资格。

(四)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申请者的资格、条件和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评审前对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评审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招聘计划与合格候选人数不足1:3的,学校可以取消、减少或者保留岗位计划。

5. 考试

(一)笔试

学历要求为“博士生”的职位免笔试,直接面试。 其他职位均需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该职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满分为100分,并设定笔试最低及格分数。 只有60分以上的人才可以进入面试。 笔试通过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与招聘计划岗位数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最低者全部进入面试。 比例低于1:3的,按实际笔试通过人数确定。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否具备该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百分制。 对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岗位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控制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阶段。

(三)总分计算

面试结束后,对于不需要笔试的职位,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 需要笔试的职位,按照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计算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 申请人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由面试成绩较高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 如果笔试和面试成绩相等的,面试考核组可以增加综合应用能力测试,附加测试得分较高者排名第一。

6. 体检及检查

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考核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候选人。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对体检合格者,学校用人部门、人事部门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守法律法规、工作学习表现、拟任岗位资格等进行考察,审查他们的职位资格。 检查中发现影响就业的,经核实属实的,取消其就业资格。 各用人部门将拟聘人选意见报学校审批。

考生自愿放弃或者未通过体检、考察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从应聘同一职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填报人选。

七、公告

考试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选。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湖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湖北中医药大学人力资源办公室)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中举报存在问题且有实质性证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 对反映问题但一时难以核实的,将暂停聘用,待核实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八、招聘

1、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学校与新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计算。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劳动合同终止。 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并按照相关政策执行聘用岗位的薪酬待遇。

2、新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且未在接到通知后20日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核查档案中对不符合招聘条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应聘者在审批聘用时,须提供岗位要求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具有工作经历的拟聘人员在加入公司前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3、“教师博士后”岗位,新入职人员到岗后统一进入学科相关博士后流动站。

九、防疫须知

申请人必须自觉服从湖北中医药大学的防疫工作安排。 具体防疫要求另行通知。

十、违纪违规处罚

对考试期间违纪违规考生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

十一、信息发布和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中医药大学()网站、湖北中医药大学人力资源办公室()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网站。 湖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是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的网站。 招聘及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均在网站上发布,请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热线:拨打时请注明您在大学人才网看到信息。

监督举报热线:

附件: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人才岗位名单(含专任教师).xlsx

湖北中医药大学

2023 年 1 月 18 日

该信息来自互联网。 如有变动,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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