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苏平镇梧凤等7个村2023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4-03-03 -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苏平镇五峰等7个村2023年高标准农田改造升级项目,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与兰农汉批准建设】第212号,项目业主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投资比例为100%。 投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招标机构为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建设高——到2023年,平潭综合实验区五峰、苏平镇等7个村实施标准农田整治提升工程。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

2.2项目规模:项目通过水利、农业、田间道路等措施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5085.23亩,其中耕地5000.88亩; 项目拟投资1911.57万元;

2.3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招标范围及内容:平潭综合实验区苏平镇五峰等7个村2023年高标准农田改造升级项目。 本项目是高标准农田改造升级项目。 采取平整土地、水利、农业、田间道路等措施,建设高标准农田5085.23亩,其中耕地5000.88亩。 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5最高控制价:元,其中非竞争金额元(含临时金元、临时计价0元及其他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元、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项目55315元);

2.6 投标划分(如有):/;

2.7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考核规定》(SL176-2007)、《 《工程建设质量验收规范》、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和资质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工期要求为: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核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业绩要求【指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本次招标项目在法制媒体上的报道情况](含)前十年内承接过的类似项目业绩]。

3.2拟担任本招标项目项目经理的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效职业资格、水利水电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证书(B级证书)主管部门,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业绩不要求【指本招标项目在合法媒体上公布之日前(含)十年内承担过的类似项目的业绩】。 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标段建设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方式:评标后最低中标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有意参加招标的单位应登录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网址:999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1日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网址:9999)。 ) 提交电子招标文件。

5.2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网址:9999)同步发布。

7. 提交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21日09:30。

7.2. 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现金、电子保函、其他(具体参见投标须知前附录的相关规定)。

平潭综合实验区苏平镇梧凤等7个村2023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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