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纵容带病上岗的幼师?背后原因引人深思

2025-08-14 -

张紫妍(西南科技大学)

最近,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羊圈子镇有幼儿园的老师被曝出多次伤害一名女学生。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这名老师曾在不同时间对女学生进行暴力行为,包括动手打人、推搡以及用脚踢。当地警方接报后展开调查,最终对四名相关老师实施了行政拘留,同时还对他们处以了经济处罚。盘锦市教育委员会内部另一名职员表示,该委员会近期将向各下级单位分发“盘锦市幼儿园规范办学活动集中整治的详细计划”。(5月19日 澎湃新闻)

我国《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清楚表明,工作职员需“关心孩子,敬重孩子品格,充满爱心、责任感”,然而相关教师能够获得资格,反映出心理检查环节的不足。教师资格的评定通常只涉及笔试、面试的技能测试,多数单位仅靠面谈的主观印象来评价申请人精神状态。心理检测流于表面,让幼儿教师的录用标准失去意义,造成对幼儿教师的事务处理总落后于伤害事件的出现。

这一起事件表明,相关教师反复实施暴力行为却无人干预,反映出教师道德素养培养在岗前教育中未获应有关注。一些培养教师的学校里,关于师德的课程流于形式,主要依靠说教方式,缺少针对实际情形的演练环节。

另外,对那个儿童教育工作者所受的惩处,和民众的期望相比显得不足,暴露出官方的处罚措施和民众道德审判之间的差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于体罚学生的行为,惩罚措施仅限于解除职务和取消从业资格。根据澎湃新闻的报道,那位女童的父亲孟先生指出,有一名涉案老师在行政拘留结束之后,又出现在幼儿园,有迹象表明她可能继续在那里工作。目前国内没有实行教育领域永久从业限制,也缺乏专门用来帮助有问题的教师改正行为的场所,因此这些教师有可能持续犯错。

这四位相关教师虽然接受了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但我们的思考并没有就此停顿。如果规章制度总是落后于造成的伤害,如果惩罚始终无法起到威慑作用,我们又怎能抚慰那些纯真的孩子?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的界限不清,职业禁止措施的规划不周,导致施暴者的代价远远小于造成的伤害,制度上的宽纵实际上是对这种恶劣行为的变相包庇。

只有把心理评估加入评估体系,把没有实施过暴力行为当作录用时的重要依据,使道德规范变成工作生涯中的明确要求,才能确保每个孩子都能拥有安全快乐的童年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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