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狗咬死幼儿:狗绳为何不能系紧?
动物很凶猛。
日前,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一名3岁儿童被狗咬死。鹤壁市公安局山城区分局通报,涉事狗主人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被依法刑事拘留。涉事犬只已被依法处置。
又一个悲剧。一个活泼的小孩子的意外去世,让人心痛不已。这名幼儿的头皮、手臂、脸部和喉咙上布满了穿透性的牙齿伤口,惨状令人毛骨悚然。视频中孩子母亲撕心裂肺的哭声让人心痛不已。
事件发生后,当地警方及时介入,依法拘留了狗主人,这也为处理此类事件提供了探索性的样本。
《民法典》第1245条至第1247条明确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违反管理规定,对动物未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禁止饲养诸如危险动物等危险动物。凶猛的犬只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对此案,鹤壁市公安局迅速出台处罚措施,并以涉嫌过失致人伤亡罪依法拘留了狗主人。根据刑法明确的过失致人死亡罪要点,并结合本次事件的新闻报道“狗通常很凶恶,邻居也没有把狗拴起来”,狗主人未能好好监管他的狗,才酿成悲剧。当然你要承担法律责任。
当然,在这起儿童被狗咬伤致死的案件中,狗主人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最终的刑罚如何确定,还有待警方调查和法院判决。但很明显,狗主人不应该受到责备。
确定个别案件的责任并不难。难的是解决“狗问题”。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心理或情感需求的增加,越来越多的人养狗。然而,养狗不仅需要细心和责任,更是一项技术活。半夜走廊里的狗叫声、社区花园步道上留下的狗屎、没有拴绳的狗乱跑,甚至恶狗伤人、咬死人的事件层出不穷。这些现象的存在,使得“狗病”成为重大社会治理问题。中国医疗救援协会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约有4000万人被猫狗咬伤。
我们每天都会看到无数恶狗伤人、咬死人的事件:
2017年5月,遵义睢阳旺草的3岁男孩郝浩在家门口玩耍时被狗咬伤。他的脸完全毁容了。伤口缝了200多针;
2018年8月,安顺市平坝区乐平镇一名8岁男孩被狗咬脖子死亡;
2018年9月,一名6岁男孩被黄土狗咬伤,被咬后第13天死于狂犬病;
2019年11月,河北省曲阳县一名9岁女孩在上学途中被狗咬死……
如果说一个人的不幸可能是偶然的,那么这么多的悲剧都是相同的,这提醒我们必须警惕规律性的原因。不言而喻,法律会避免过去的错误,避免未来的后果,但如何防止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是当务之急。
尽管全国各地不断出台管理制度,对犬只品种、户籍要求、出行要求、遛狗时间、甚至遛狗年龄等都有详细的规定和处罚,但养狗带来的各种社会隐患部分已经被消除。虽然有所不同程度缓解,但总体而言,“狗闹”仍然是悬在我们头上的一把危险利剑,特别是在郊区和农村,问题较多、隐患较大。昨天,一名9岁女孩在上学途中被狗咬死。今天,一名3岁的孩子被狗咬伤身亡。如果不阻止的话,明天和后天的悲剧会是谁呢?
狗咬伤归根结底是狗主人的问题。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履行照顾狗狗的责任,避免伤害他人,是人人都知道的底线。文明养狗是人们应有的基本素质。为了减少和避免恶性狗咬伤,重点是防患于未然。
一是明确养犬人的法律责任,加强日常管理。那些明知自己的狗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却不认真对待、不认真爱护自己的狗的养狗人,必须受到严惩,迫使他们拉紧安全绳。具体到这起事件,如果邻居能把那只平时凶恶的狗拴起来,悲剧也许就不会发生。
二是鼓励他们养成文明养狗习惯。央视主持人朱广权曾用两个成语把文明养狗的规则表达得非常形象:“一丝不苟”,就是说遛狗时不能不拴一丝铁链,必须紧紧抱住,“绝不松手”。 。这两点足以作为教训。如果你连这个都做不到,那为什么还要养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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