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盲人刷脸认证?莫让技术教条制造障碍!| 新京报快评
人脸识别技术不应成为数字世界的“通行壁垒”。图片来源:IC photo。
央广网5月13日的报道指出,近期在江苏扬州,一位名叫管先生的盲人在某运营商的营业厅办理手机卡时,由于无法通过眨眼刷脸的方式进行验证,他不得不以亲属的身份来申请开通手机卡。管先生表示,他的视力障碍情况是显而易见的,然而营业厅却以“相关规定”为借口,坚持要求他进行刷脸验证。
实际上,这种情况并非首次发生。之前,央广网就曾报道过,2020年11月,一位94岁高龄的老人因激活社保卡,不得不由家人抱着前往银行接受“人脸识别”操作;而在去年4月,一位46岁的盲人苏洪泰在微信上申请医保码时遭遇了重重困难,“我只要有空闲时间,就会不停地尝试,甚至请人将纸贴在我的眼上辅助操作,这样刷了上百次,最终才成功通过了验证。”
除了盲人之外,那些面部烧伤的个体、脑瘫患者、面神经麻痹患者、老年痴呆症病人以及唐氏综合症的患者等,在“刷脸”认证环节中遭遇了不少挑战。他们的合法权益理应得到充分的尊重,不容有意地被忽视。
这一幕让人心情复杂,随着算法成为新时代的守护者,那些布满岁月痕迹的面容、带着伤痕的面容、与众不同的面容,为何却成为了数字世界的通行难题?
人脸识别技术带来的便利性是显而易见的,无需多言。然而,一些企业却将“技术至上”作为逃避责任的借口,而部分员工则利用系统设定来敷衍顾客。这种态度不仅揭示了服务意识的淡薄,更是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律的忽视。
报道中进一步指出,另一家营业厅的员工明确指出,在办理手机卡时,顾客必须出示合法的身份证件,若是残疾人士,则可以出示残疾证明,只需拍摄照片存档,便无需进行人脸识别验证。这种便捷灵活的处理方式,充分展现了“科技向善”的内涵。
《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明确指出“非必要情况不得将人脸识别作为唯一的身份验证手段”,并规定需为特定人群提供替代验证方法。当前迫切需要的是,从基层开始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检查类似要求盲人通过“眨眼刷脸”的“强制规定”还有多少。
此外,若想这剂良方真正发挥效用,可能还需一些辅助的“药引子”。例如,政务大厅可以设立“无人脸识别通道”,工作人员所持的PAD(便携式查询设备)能够自动检索残联数据库以及老年人数据库。又如,医院可以采用声纹识别挂号系统,使帕金森患者因颤抖而难以使用的双手不再成为就医的障碍。
针对银行、移动等不同业务的营业网点,需构建“技术辅助与人工服务相结合”的双重验证机制,秉持“适老化服务”的宗旨,在营业厅内设立专门的服务窗口。当然,培养服务人员对人的关怀意识尤为关键,在服务特殊群体时,应提供更多“便捷通道”,而非机械地遵循技术规范。
我国人口中60岁及以上的有31031万人,这一比例达到了22.0%。同时,中国的残疾人总数大约为8591.4万人,其中盲人数量超过了1700万。创新性的保障措施和制度性的保障并非仅仅是额外的装饰,它们实际上是构建文明社会的关键问题。
七十年前,首批盲人电话接线员以指尖之力敲开了职业平等的大门。然而,在如今这个以不刷脸为原则的时代,我们绝不能让任何一张面孔因算法而被排斥在外。我们期待,所有公共场所都能迅速作出更加人性化的调整,从而重新诠释科技文明的内涵:技术不应成为衡量人间的尺度,而应当是帮助人们渡过难关的舟楫。
撰稿 / 丁慎毅(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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