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讽刺到幽默:探索喜剧艺术的演变,以及现代社会中的幽默表达方式
所谓讽刺家,是存在危险情况的。倘若他所实施讽刺行为的对象,是那些不具备识字能力的人,是遭受杀戮的人,是被囚禁起来之人,是处于被压迫状态之人的话,那倒还好,正好能赐予阅读他所创文章的那些被称作有教育的智识者,发出嘻嘻的嘲笑,进而愈发觉得自身具备勇敢与高明的特质。然而当下成为讽刺家的人之所以会成为讽刺家,恰恰在于针对这一类被叫做有教育的智识者所构成的社会进行讽刺。鉴于所讽刺的是这种社会,其中的各个成员便各自感觉好似被刺中了自己,于是一个个都暗暗地迎上前去,并且又运用他们自己的讽刺方式,妄图刺死这个实施讽刺行为的人。原先讲的是他冷嘲热讽的 , 随后陆陆续续又七嘴八舌地说他恶语谩骂 ,有歇后语般趣话 , 言语尖酸刻薄 , 令人憎恶 , 是学匪 , 是绍兴师爷 , 诸如此类 , 诸如此类 。 不过呢 , 讽刺社会现象的那种讽刺 , 往往依旧会 “留存得超乎想象的长久” , 哪怕抬出了当过和尚的洋人或者专门创办小报来加以打击 , 可依旧毫无成效 , 这怎能不把人气得不行呢 ! 关键之处就在这儿 : 他所讽刺的对象是社会 , 社会倘若没有改变 , 那这种讽刺就会随之继续存在 , 而你所针对讽刺的却是他个人 , 要是他的讽刺仍旧存在 , 那你的讽刺就起不了作用了 。 所以呀 , 想要打倒这样让人憎恶的讽刺家 , 那就只能着手去改变社会 。然而,社会讽刺家确实是危险的,特别是在某些“文学家”或明或暗地成为“王之爪牙”的时代。人们谁愿意成为“文字狱”中的主角呢?但是倘若没有死绝,肚子里总归还有半口闷气,要借着笑的幌子,哈哈地将它吐出来。笑笑既不会得罪他人,如今的法律上也没有国民必须哭丧着脸的规定,并非违法,这是可以断言的。我认为:这就是去年以来,文字上流行“幽默”的原因,不过其中单单“为笑笑而笑笑”的自然也不在少数 .然而,这情形,恐怕是过不长久的,“幽默”并非国产,中国人不是长于“幽默”的人民,而现在实在是难以幽默的时候,于是,虽幽默,也就免不了改变样子!要么倾于对社会的讽刺情况,要么堕入传统的“说笑话”以及“讨便宜”状态,三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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