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在网上发色情图片,结果被刑拘15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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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化名为王波的人,其出生于1982年当下,身为某个规模较大的国有企业的财务工作者。在一日下班之后回到家中,王波感觉十分无聊由此去上网,而后当网络上弹出一个链接广告之际,他把它打开了,打开之后发觉是一个充斥黄色内容的网站。为了能够获取积分来进行观看更多的色情图片,他把所下载的74张涉及色情的图片上传到了该网站上。他未曾想到上述这些图片的被点击数量超过了6万次,他更加没有想到,就是因为这件事情他被实施刑事拘留长达15天 。
财务人员网上发色情图片被刑拘15天
父亲气得住院 新婚妻子闹离婚 单位给他严重警告处分
上传1张色情图+点击量2万次
建QQ群传黄色信息+群友超30人
上传400色情图或文章
太空虚寂寞了,在家浏览黄色网站
昨日,南岸区检察院宣告,王波实施了传播淫秽物品犯罪行为,然而,基于其犯罪情节呈现出轻微的特性,此情形属于刑法中所规定的能够不予起诉的范畴,于是,该院作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
姓李名治国之人,身为南岸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宣称,有个叫王波的,原本是我市一间规模较大的国企里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并且,在南岸区回龙湾那个地方,他拥有属于自己的家 。
依照王波所讲,他跟新婚妻子始终过的是二人世界,他借助电脑来打发业余之时,他曾浏览过黄色网站,这些网站存有繁多赤裸裸的色情图片,有的黄色网站,对浏览人群存在限制,网民得成为会员后头才能翻开色情图片,2010年,他注册成为激情世纪网的会员句号。
想多看色情图片,不断发帖赚积分
相关证据表明,王波于激情世纪网进行注册的时间处在2010年11月28日,其最后一次登录该网站的时间是2011年6月10日,他在该网站的累计在线时长为13小时。
王波交代,那个网站定有规则,唯有于该网站发布帖子,才能够赚取积分从而实现升级,当达到特定级别之后,便可观看更多的色情图片以及下载色情电影。鉴于此,他径直在新手区域上传了源自日本的色情图片。这些图片,其一源自该网站自身,其二是他从另外一个不良网站下载所得。仅仅在注册当日,他便发布了11个帖子。
王波进行了相关交代,除此之外,他曾于另外一个不良网站之上传播淫秽色情图片呀,然而那个不良网站声称他所发的格式存在问题而被删帖了呢。
传74张色情图片,点击量6万多
说这番话的李治国表示,王波发送色情图片这种行为被网警给发现了,今年7月的时候呀,警方着手对王展开调查,经过采用技术侦查手段发现呢,王波所发的帖子当中总共包含有图片89张,其中有74张被鉴定成了淫秽图片,他所发的那个帖子,被网民累计的点击量是68026次。
有证据表明,激情世纪网的栏目名称极其露骨,像什么同城找一夜情,激情视频聊天之类的。论坛当中,存在亚洲美眉这样的栏目。王波所发帖子的名称同样露骨,诸如“美女诱惑高清图”,“换装表演让人欲望无穷”这般的 。
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但微罪不诉
李治国称,关于网上传播淫秽物品这事具备是不是构成犯罪的关键衡量标准也就是主要指标是什么呢,其一乃是发布色情图片的数量,其二是点击量。在这个案件当中,存在着有4个帖子的图片呈现出无法打开的情况情形条件,把这部分点击量给去除掉不再计算在内之后,色情图片所获得了点击得到的累计数值量是一共是23055次。
检方对于王波是否构成犯罪有这样的看法,王波传播了74张淫秽图片,其点击量为68026次,他没有通过此牟利,且这些图片不含有未成年人的淫秽信息。即便减去那些未能打开的图片以及并非淫秽图片的点击量,仍有23055次点击量。依照司法解释标准,不以牟利为目的、不含有未成年人淫秽信息的图片达到400张、点击量达到2万次,即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故而,王达成了传播淫秽物品罪。鉴于王波归案之后能够始终如实陈述其犯罪情形,存有认罪悔罪的表现,检方依据刑法有关“犯罪情节轻微能够不起诉”的规定,对其微罪不予起诉。
我丢人丢大了
已辞职到其他单位
李治国宣称,于他们针对王波进行微罪不诉之际,与王波展开了谈心交流。以下即为重庆晚报记者对该次谈心谈话内里涵盖内容所做的梳理编辑。
李治国(以下简称李):谈谈你在家庭和学校接受教育的情况?
王波(简称王)称,其父亲身为国家公务员,母亲是企业退休职工,自小在家接受传统教育,家教颇为严格,自身还在高校接受了大学教育,从家庭至学校,从小学直至大学,始终接受的是正统教育,父母、妻子以及喜欢自己的婆婆,皆不相信自己会犯下这般错误 。
李:为什么要在网上传播色情图片?
我,王,上网浏览黄色网站以及传播黄色图片,纯粹是出于一时的好奇心理。当时,网络上弹出了一个链接广告,我便将其打开。打开之后,却发现那是一个黄色网站。一旦打开,就如同开启了潘多拉魔盒一般,根本无法控制自己,完全收不住了。而且,我压根就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这种行为是属于犯罪行为。
李:这件事给你家庭是否带来影响?
王称,影响极为巨大,此事发生过后,他遭到了为期15天的刑事拘留,缘由是这件事,他的婆婆气得住院了,他的父亲也因了这件事气得住院,他的老婆也因这事气得险些和他离婚,单位为此还给予了他一个严重警告的处分,当他从看守所被取保出来后,只要听到警车发出声响,他心里就会不由自主地发虚 。
李:以后打算怎么办?
王声称,皆因自身法律意识欠缺淡薄,致使此事令自己颜面尽失,达到了极为丢人的程度,其陈述已辞去原职,前往另外的单位,并且表明决定开启一切全新的起始状态。
小心,莫成为下一个他
传1张色情图
点击量2万次
李治国道,一些聊天室、论坛颇为活跃,像天涯社区,乃是一个有6000多万注册用户的全国性大社区网站,每日在线人数达上百万。有的图片、文字帖子,发帖人虽没意识到其点击量,可一旦帖子火起来,点击量会呈几何级增长。天涯重庆论坛上,会有上百万点击量的帖子。故而,在这些活跃论坛发些淫秽图片、文字的帖子,点击量成千上万,是极有可能的。
李治国表示,依据司法解释之规定,借助互联网去制作、复制、出版以及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当点击量达到2万次时,公安机关便能够立案进而追究刑事责任。按照该解释的规定来讲,要是并非以牟利作为目的,于天涯论坛上发布一张淫秽图片、一部色情小说或者一条露骨的黄色笑话,只要点击量达到了2万次,那么发帖人便构成了犯罪。由于是发帖所引发的,罪名即为传播淫秽物品罪。除此之外,如果发帖数量达到了400张淫秽图片、文章,无论点击量有多少,均构成犯罪。
建QQ群专门传黄色信息
群友有30个
QQ群已然变成了一个特定小团体的虚拟生活活动范围,一些群友由于想要营造一些娱乐氛围,而时不时地在网络上发布一些带有色情意味的图片、QQ表情等等,这样的状况是不是构成犯罪行为呢?
李治国表示,借助互联网构建主要用以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群组,当成员数量达到30人以上或者产生严重后果,对于建立者、管理者以及主要传播者,会依据传播淫秽物品罪来定罪处罚。所以,要是出于正常交友以及工作目的,偶尔发送一张带有色情意味的图片或者表情,并不算构成犯罪。假如该群传播的色情信息逐渐增多,那就另当别论了。
李治国又表示,要是存在有人搭建一个QQ群,其主要的用途在于传递黄色的信息,只要这个群里面有着30个群友,不论传播的数量究竟有多少,均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群主、管理者以及活跃积极的分子,都是处于被打击的对象范围之中。
传播A片和艳照
300人次以上
曾有那么一个时候,这个艳照门风波才结束,紧接着下一起艳照门风波就出现了。并且在日常的生活当中,存在那些有着特殊嗜好的人,相互去传播A片以及艳照。如此这般的情形实际上也是属于一种传播行为 。
李治国表示,司法解释有着相关规定,即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亦或是其他淫秽物品,要是向他人传播的人次在300至600以上,那么就应当予以立案,进而追究刑事责任。按照这样的规定,只要是私下里传播A片、艳照,当达到300人次时,便构成犯罪。然而这种情况在调查取证时的工作量是非常大的,需要逐个去进行核实。
不满14岁未成年人的淫秽信息
100件或5000次
李治国表示,司法解释作出规定,要是以牟利作为目的,借助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像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达到200件以上的,或者实际被点击数达到10000次以上的,便要追究刑事责任。倘若这些内容当中含有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淫秽电子信息,数量上只分别需要达到100件和5000次的,就能够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量刑这一情况,刑法有着相关规定,即传播那些淫秽的书刊,以及淫秽的影片,还有淫秽的音像,以及淫秽的图片,或者是其他的淫秽物品,当情节严重的时候,会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再或者是管制。
对于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以及录像等那样的音像制品的情况,会被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甚或是管制,并且还要被处罚金;要是情节严重的话,就会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也要被处罚金。
针对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而后去组织进行播放这种行为,是要按照第二款所规定的情形来加重处罚的。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QQ空间传播淫秽视频判6个月
在2009年5月6日的时候,贾某首次把淫秽视频上传至QQ空间。当时他将这个视频设置成公开、共享的状态,也就是说任何一位网友都能够看到其QQ空间里的内容。到了6月,贾某又把QQ空间设置为仅仅供QQ账号内总共140名“好友”去访问。
在二零零九年五月六号至七月三号期间,贾某借助从网站以及他人QQ空间转载这种途径,把一百零四部视频上传至其QQ号码所绑定的QQ空间之中,以此供网友去观看。经过抽查并且鉴定,送检的六十四部视频里面有六十三部属于淫秽物品。最终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大学毕业生建QQ群发黄图被拘
在2005年的时候,大学毕业的刘某构建了一个QQ群,大力地招揽那些有着淫秽癖好的网友进入群内,刘某不只是把自己“多年珍藏”拿给群友去分享,他还下达了绝对的命令,要求成员一定要定期去分享淫秽图片,到2009年时,警方在刘某家中的电脑里搜出了1700多张淫秽图片,最终,刘某因为涉嫌利用互联网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罪而被刑事拘留。
网民转贴淫秽文章被判6个月
郑某大学毕业后前往北京工作,在通州区一家颇具名气的不动产公司出任业务经理。2007年5月,他以“vison”作为名字在通州区社区网站“八通网”注册成为会员。同年7月,郑某上网时意外发现一篇淫秽文章。郑某声称,为了在通州区结识更多的人,他把这篇文章复制并且粘贴到了“八通网八通社区男人吧”。北京网络行业协会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针对八通网服务器展开鉴定,该文章的点击次数达到了3万余次。最终,郑某被判处6个月的刑期。
法律这样界定淫秽物品
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所讲的淫秽物品,是指那种具体去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地宣扬色情的具有淫秽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以及其他淫秽物品。这里讲到的“具体描绘性行为”,是说比较详尽、具体地去描写性行为的过程以及其心理感受,具体去描写通奸、淫乱、卖淫、乱伦、强奸的过程细节,描写少年儿童的性行为、同性恋的性行为或者其他性变态行为以及与性变态有关的暴力、虐待、侮辱行为和令普通人不能容忍的对性行为等的淫亵描写。“露骨宣扬色情”是指,公然地宣扬色情淫荡形象,且不加掩饰,着力于对人体生殖器官进行表现,挑动人们的性欲,呈现出足以让普通人腐化堕落的,具有刺激、挑逗性的文字和画面。
关于人体生理以及医学知识方面的科学著作,并非是淫秽物品,包含色情内容但具备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被视作为淫秽物品,像中国古典小说《金瓶梅》便是如此。
重庆晚报首席记者 罗彬
实习生 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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