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和伟独白技惊四座:重器击鼓传花片段成教科书级表演
和于和伟站在被告席对面, 公诉之人满脸正气, 他可好, 先是点头承认了好些证据, 接着陡然话风一转, 竟开始说起击鼓传花。李乡这桩案子, 听起来就好似段子一般。黄澄澄所饰演的李乡乃是一位基层律师, 为一个名为乔至良的人进行无罪辩护。
什么样的案子, 乔至良以及一个走向自杀之路的妇女魏三妹, 究竟是算作通奸还是认定为强奸。在李乡手中持有那般完整的证据, 用以说明两人是你情我愿的情况, 然而处于那个特定的年代, 法官并不认可。最终乔至良被执行了枪决, 李乡也未能幸免, 还被安上了包庇以及泄露机密这样的罪名, 原本的律师直接摇身一变成为被告, 差一点就被判处死刑了。你说这能去哪里讲理。
那个由黄景瑜演的实习生叫陈一众, 他想要救李乡, 结果却也被一同扣了进去。一群人展开接力一般的行动, 去寻找关系并递交材料, 然而却没有任何作用。眼看着李乡就要被当作典型来处理时, 袁亦方出现了。于和伟一出场表演, 整个剧呈现出的气质就发生了变化。
袁亦方确实是颇具能力的。他并非与公诉人进行强硬对抗, 而是先夸赞对方所提供的证据完备, 宛如一名好学生那般。随后, 他逐一对逻辑漏洞展开剖析, 每一句话都精准地切中要害。最为精妙的当属那句话, 其大致意思是, 要是你们认为律师进行辩护就是在包庇, 那么法律中规定辩护权又是为何呢? 这句话在当下听起来并无问题, 然而在那个“有罪推定”盛行的时期, 简直如同平地炸响的惊雷一般。
你们可知道, 最能让我起一身鸡皮疙瘩的是哪一段吗, 那便是击鼓传花的那段独白。袁亦方讲, 倘若我今日因替正义进行辩护而站上被告席, 那么往后迟早会有其他人来为我辩护。这种信念恰似击鼓传花, 鼓声绝对不能停歇, 要一直传到什么时候才会停止呢, 一直传到中国真正实现公正法治的那一天为止。于和伟念诵这段台词的时候, 并没有采用播音腔, 仅仅是极其平稳地讲述出来, 然而他的眼睛里却闪烁着火焰。我当时浑身的鸡皮疙瘩都掉了一地, 还反反复复看了三遍。
谈到于和伟, 他确实是将司法系统相关角色都逐一演绎了一番。在《我是刑警》当中饰演警察, 可在《巡回检察组》里又扮演检察官, 而到了《重器》这部作品里直接成了律师。倘若把这样的搭配置于游戏里面, 那就如同集齐了公检法这三件套。况且人家手头还持有三座白玉兰奖杯。观众只要看见他登场心里就觉得踏实, 这是为何? 是由于他能够给演绎的角色增添一份光彩, 能让你对他所塑造的人物深信不疑。
针对李乡这个角色而言, 黄澄澄把其演绎得足够出色。他身为基层律师所具备的那种委屈之感, 并非依靠大声呼喊来展现。存在一场戏份, 他于被告席时遭人围攻, 脸上布满汗水, 嘴巴张开了几下却不知该作何解释。那种感受极其真切, 你能够领会到, 一位想要讲道理之人面对一群不讲道理之人时, 所会有的那种窒息之感。当李乡被无罪释放之际, 弹幕之中全都在滚动刷着哭麻了这样的话语。
存在着一个格外有意思的巧合, 于和伟与黄澄澄并非首次进行搭戏, 在《八千里路云和月》之中, 饰演田先生的于和伟, 将由黄澄澄饰演的孟万福搭救了, 到了《重器》这里, 袁亦方接着把李乡捞起来了, 观众戏称, 黄澄澄拥有这种专门等着于和伟来救命的体质, 缘分这一事物实难言说。
谈到这部剧自身, 《重器》敢于触及这个话题, 对此我是心服口服的。改革开放起始阶段的法治状况, 究竟有多么艰难, 当下的年轻人或许是难以想象得出的。有罪假定这四个文字, 放置到现今或许会遭到猛烈抨击, 然而在那个时候这便是实际情形。袁亦方这个人物角色, 恰恰就要在这样一种现实状况当中成为那个讲道理的人。他并非不晓得逆势而为的困难, 可是他依旧开口表达了, 这份胆量, 如今又有多少人是不具备的呢。
我一直都想问, 咱们现今看剧, 究竟有多少人真正领会 “辩护” 这俩字的价值。李乡当初为乔至良进行辩护, 所有人都斥责他是败类。可是倘若那时没人帮乔至良说话, 万一乔至良是被冤枉的呢? 这个案子当中, 乔至良已经被执行枪决了, 到底冤不冤, 剧里也没给出一个准确判定。李乡虽说被无罪释放了, 但是他失去了职业, 毁掉了名誉, 后半辈子能不能挺直腰杆, 剧里也没提及。
那所以, 这部剧存在着有意思的地方, 这个有意思的地方在于, 它将一道判断题直接直直地甩到你面前, 这道判断题是, 律师为一个在大众普遍认知里的“坏人”所进行辩护, 这种行为究竟到底算不算构成帮凶, 对此有人声称算, 有人则表示这属于职业操守范畴, 那你对于此又是怎么去看待的, #优质好文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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