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赁新规明日起实施,这些变化你要知道

2025-09-15 -

自明天起,即15日,我国首部针对住房租赁行为制定的法规《住房租赁条例》正式生效,这标志着住房租赁市场将进入依法治理的新时期,告别过去无序发展的状态。

《条例》着重处理了房屋租赁领域存在的哪些主要问题?它将怎样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日常?

哪些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

出租的住宅,根据法规要求,在构造、防火、燃气供应、内部装修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章和强制性规范,确保不会危害人的生命安全或身体健康。

厨房、卫生间、阳台、走道、地下储藏间、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间,不可以单独出租用作居住。

另外,《条例》指出,单个出租房屋的居住人数上限和人均最小居住空间,必须遵循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政府所制定的要求。

为什么要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

根据《条例》要求,出租者需采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等途径,将租赁合同提交至租赁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存档。房产管理部门应提升合同备案服务效能,并且不得向备案活动收取任何费用。

《条例》清晰指出,房东必须进行房屋租赁登记,中介单位若不按标准履行登记,就要接受经济处罚。

过去租赁房屋时,租客与房东自行商议,使用现成的契约范本,双方签字即可完成。若未进行登记,一旦产生争议,双方便容易互相推诿。实施合同登记,旨在更周全地维护出租与承租双方的正当权利,确保租赁行为和协议具备可查证依据。

倘若出租人未进行登记,房东会怎样处理?相关法规特别授予租客相应的处置权,清楚表明,一旦出租方未完成契约登记,租客具备办理登记的资格。

另外,租客手握登记文书,能更顺当申请暂住许可和动用储蓄公积金。从长远角度讲,登记有助于促进租赁价格公开化,治理行业长期存在的“中间转租者”问题。

租房遇到违法或侵权行为时怎么办?

租房期间若遭遇违法或侵权情形,租客可依据具体情况,分别向住建部门、消防机构、市场监管单位以及公安部门提出投诉或举报。

与房屋租赁公司或房产中介产生争议,抑或碰上私自更改房屋构造或违规分割出租等危害建筑安全、改变房屋原定用途的情况,应向住建部门申诉;涉及治安管理范畴的违规行为,需联系公安部门;若出租屋消防设备不合标准、消防通道被堵塞等存在安全隐患,应向消防部门反映;在租赁环节遭遇价格误导、虚假广告等不正当商业行为,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另外,基层的调解团体或者司法部门、公共服务热线12345、客户权益保护机构,都是可行的申诉途径。提出申诉时,务必备妥租赁契约、对话记录、付款证明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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