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羡林儿子诉北大返还原有财产二审将于27日上午继续审理
“纪诚诉北大返还原物案”一审结束,纪诚在法庭外接受采访。
2009年,中国传统文化大师季羡林去世。 然而,有关他继承权的争议却从未停止过。 今年3月6日,涉及649件文物书画最终归属的“吉成诉北京大学返还文物案”二审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不过,据媒体报道,此案被推迟,没有开庭审理。 句子。 记者从该案原告吉成获悉,案件将于3月27日上午继续审理。82岁的吉成表示,这次庭审非常关键,他将再次发言陈述上诉的理由。
从一份捐赠协议到“亿元遗产案”
这起轰动一时的案件可以追溯到十多年前。 2001年,国学大师季羡林与北京大学签署捐赠协议。 据悉,协议规定,季羡林个人收藏的书籍、作品、手稿、照片、古籍、字画等物品将捐赠给北京大学。 捐赠清单将于2002年3月1日之前由捐赠者送达受赠者。 赠品将由赠与人分批转至受赠人指定的北京大学图书馆,直至本协议所列的所有赠品均已转出。
2009年,季羡林去世。 随后,季羡林之子季诚将北京大学告上法庭,要求北京大学归还其父亲书画、文物共计649件。 由于标的额高达亿元,该案也被媒体称为“季羡林亿元遗产案”。
为什么有 649 件商品需要退货? 季成表示,根据2009年1月13日的清查结果,北京大学共有季羡林文物、字画577件,其中古代字画207件。 后来清点了38类72件文物,他要求归还的文物数量就变成了649件。
对此,《新京报》在2013年3月发表的报道中称,根据一份发给季诚并盖有北京大学校长办公室印章的文件,北京大学称季羡林先生于2013年3月入校。 2001年7月6日,日方签署的捐赠协议合法有效。 从未有任何撤销捐赠协议的迹象。 原捐赠协议中包含38类物品。
据媒体报道,该案于2012年8月3日正式立案。
一审败诉的原告称“不会拒绝与北大和解”
本案一审时,吉成(左)在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2016年5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本案。 审判的焦点集中在三个问题上。 第一,返还原财产的请求是否合法; 二是捐赠协议是否有效; 第三,捐赠协议是否具有公益性。
季羡林之子季成诉称,2008年12月,季羡林在信中写道,“北大图书馆原来存放的图书和文物只是为了保存,我从未说过要全额捐赠”, “全权委托我儿子纪成处理相关事宜”。 我所有的东西和服务。”
季承认,季羡林在2008年的信中曾表示,他全权委托季诚办理取消捐赠协议的事宜。 据此,他主张北京大学归还上述珍贵文物、字画共计649件。 “2001年签署协议时没有具体信息。” 捐赠目录并不是资产分割后的。”
北京大学针对季成的诉讼辩称,季羡林先生并未撤销《捐赠协议》,而且《合同法》明确规定,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具有救灾、救灾等社会公益性质或者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扶贫合同不得撤销。 吉成“主张返还原有财产”的说法没有依据。
8月1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吉成的全部诉讼请求。 纪成霆提起上诉。
二审延期至3月27日继续审理
3月6日,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二审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 纪成出席法庭审理。 季诚说,一开始,父亲季羡林与北大的关系只是“为了收藏书画而建立的临时关系”。 但一审法院认为该字画属于“具有扶贫救灾等公益性质”的礼品,不能返还原主人。 这是一个误判。
同时,季诚表示,父亲季羡林在捐赠这些东西时并没有考虑其他继承人的权利。 一审判决仅将其视为“书面受托人”,而忽略了其继承人或所有人的身份。
据媒体报道,由于北大需要提供关键证据,该案被推迟。 与此同时,北京大学并未对纪诚的诉求做出回应。
(原标题:《季羡林儿子诉北大返还原有财产案二审27日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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