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女子被奸杀,检察机关连续14年跟踪督查真凶
工人日报-中国工人网记者 卢悦
2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优质高效办好每一起案件’理念与实践”新闻发布会,发布2023年检察机关优质高效履职典型案例。在“四川乐山流浪女子强奸致死案”中,经过检察机关认真审查,发现诸多疑点,对原犯罪嫌疑人予以不予逮捕。经过十多年的持续跟踪督办,真凶终于落网归案。
案情显示,2006年8月下旬某夜,四川省乐山市某镇一废弃店铺内,一名流浪妇女被奸杀。经鉴定,受害人先是被勒死、窒息致死,后被钝器击打面部后死亡。
公安机关经侦查,认定居住在附近的拾荒者毛某有重大嫌疑,被抓获后,毛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10次。
在起诉过程中,检察官发现,杀人手法、凶器等一些细节,证人证言存在矛盾,经DNA鉴定,排除毛某的犯罪嫌疑。随后,检察院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配合,持续跟踪督办14年。2020年3月,真凶彭某被抓获。2023年5月,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彭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鉴于此案的典型意义,最高人民检察院解释称,要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审查分析疑点,确保无辜者不受刑事追诉。检察机关要严格按照裁判标准审查运用证据,重视审查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同时审查犯罪嫌疑人的无罪辩护等证据,综合审查判断客观证据与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辩解是否能够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持续跟踪督办,追查真凶,不纵容犯罪。全面准确把握办案与督办的内在统一,共同推进侦查监督协作。 指导侦查机关做好补充证据收集工作,加大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力度,加强证据合法性的审查和加固,在查明事实真相的基础上依法惩治犯罪,实现公平正义。要建立书面审查与调查审查证据相结合的实操办案模式,审查分析疑点,注重细节,通过现场勘验、走访证人、审查证言材料等方式,确保认定事实的证据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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