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虾该有怎样的结尾

2025-06-03 -

鲁珊

国庆节期间,备受关注的“青岛高价虾坑客”事件最终结果揭晓:山东省政府决定在一个月内对旅游市场进行集中整治,涉及旅游、公安、商务、工商、质监等多个部门,它们将共同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若此事件必须以广而告之的方式画上句号,“整治”并非最佳之选。这更多流露出对山东旅游形象的关切与试图挽回,而非对游客受宰的歉意与不安,犹如痛心疾首的家长对孩子施以棍棒教育,而非看似冷漠的医生对病情进行客观分析。至于成效——正如当地媒体报道的那样,旅游市场虽历经多次“整治”,但“天价虾”事件仍旧发生。

从严格的角度来看,那位店主在接待南京顾客时并无过错。他的菜单上明确标明虾的价格为“38元”,并在角落处特别标注了“每个价格”。尽管他后来被认定为“涉嫌误导消费者”,但这种做法本身是既定的,在南京顾客到来之前就已经存在。既然如此,从法律角度讲,这种行为实际上已经得到了监管部门的默认。若监管部门事后声称不知情,那么这便构成了监管部门的失职。

回看整个事件,每一个环节都太老旧。

黑心商家误导顾客,顾客投诉无门,110不闻不问,物价局已下班,店主手持大棍子强迫顾客付款。随后,舆论的力量成为转机。领导作出批示,多个部门联合执法,老板被处以巨额罚款,最终进行了大规模的整治……整个过程就像一套人们熟知的降龙十八掌,施展完毕,便收工离去。

中国旅游业自开放以来已走过30个春秋,自1999年国庆节首个黄金周至今已有16载,然而那些坑蒙拐骗的手段,却始终如一,未曾有所改变。

在青岛那家售价高昂的虾摊前,过往肯定有不少消费者遭受了不公,然而我们并未听闻他们的抱怨与诉苦,难道他们真的都选择了默默忍受?倘若南京游客没有将这一事件公之于众,即便他心中愤懑,又能有何作为?若他的遭遇恰巧被其他更具影响力的新闻所掩盖,即便他发声,又岂能引起关注?

南京的消费者恰好显得有些固执,这一事件也因此成为了焦点。若非如此,他们恐怕难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山东民众的顾虑是正确的,这一事件对当地的旅游业形象造成了损害。然而,造成最大破坏力的并非价格标签是否规范,而是“安全感”的缺失。假如游客在当地遇到纠纷,拨打110报警或寻求物价局帮助,不仅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甚至可能无法确保自身的基本人身安全。这种令人恐慌的“不安全感”所带来的破坏力,远超过38元一只的虾所带来的影响。

因此,若真心想要呵护旅游行业,就必须切实保障游客的“安全感”,确保即便身处异乡,游客也能依法捍卫自身权益。同时,还需为商家营造一个相对公正的竞争环境。至于价格问题,那完全是市场自身的范畴。具体来说,监管部门需从旅游市场销售方的立场抽身,依照法律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这比单纯的“整治”措施更为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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