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tNet—2025|这种“倒卖”行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2025-12-27 -

看似只是经营工具,

实则承载着众多真实的身份信息。

非法买卖?已涉嫌犯罪!

PART 01

案件回顾

近日,山东烟台福山的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在“净网—2025”专项工作当中,成功破获了一起案件,这起案件是关于非法买卖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微信小店账号的,犯罪嫌疑人是乔某,乔某因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烟台福山的警方于工作期间发觉,网民乔某在网络上公然售卖那个已是实名认证的微信小店账号,还宣称“其有着可以包过审的特性、具备能够直播的功能、拥有能够提现的能力”,警方快速地锁定目标并对其展开抓捕行动 。

经调查发现,乔某借助社交平台,以低价收购他人所注册的微信小店账号,接着他对这些账号展开整理工作,随后又进行测试,之后再以加价的方式转卖给下游人员,其累计交易数量达300余个,最终非法获利4万余元。

经过审讯之后,乔某针对于自己非法获取,并且还出售了包含公民身份信息的账号这件犯罪事实,供认得一点都不含糊,毫无隐瞒之意。

当下,其人已被福山地方的警方依据法律规定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此案件正处于进一步的侦查办理过程当中。

PART 02

网警小贴士

微信小店账号跟普通社交账号不一样,它注册的时候,要提交经营者的真实姓名,还有身份证,以及进行人脸识别,还要提供手机号,还有银行卡,另外还有营业执照等信息,它属于《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敏感个人信息跟商业主体身份信息的集合体。

PART 03

网警普法

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

非法去获取,或者去出售,又或者来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当情节处于严重的状况时,便会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02

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其中的第五条第七项 。

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微信小店账号绑定的姓名,是受《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司法解释明确加以保护的公民个 人信息,身份证号码同样如此,是《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司法解释明确保护的对象,生物识别信息也是,手机号码亦是,银行账户也是,这些都属于《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司法解释明确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并且其中多项属于敏感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不是商品!

每一次非法交易

都是对法律的践踏

每一份侥幸心理

终将换来法律的严惩!

素材| 山东烟台福山网警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本站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下一篇 : false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