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伙老伴总借钱,忍无可忍!搭伙1年后我果断提出散伙
老张讲完“搭伙半年,我成了她的提款机”这话,茶馆里的几个老头,同时将茶杯放下,那声音清脆得好似打脸一样,有句号。
故事没啥新奇之处:丧偶的情境,孤独的状态,雨天送伞这事儿,热汤面这举动,三件套全凑齐了,阿姨做起来轻而易举。然而后续走向可比电视剧还离谱呢——先是三千块的生活费,接着是三千块的金项链,然后是孙子的补习班费用,再是儿子周转要钱,还有娘家修房的开销……不到一年时间,老张就被“借走”了三万块。最绝的当属最后一回,阿姨张嘴又要一万块,给出的理由是“你要是不给,那就是防着我,根本没把我当成老伴”。老张当时瞬间清醒过来:原来自己不是找个老伴呀,而是找了个带利息的“亲情贷” 。
为什么年纪大了之后去搭伙就很容易踩到雷区呢?我去裁判文书网进行了查找,去年六十岁以同居纠纷案急剧上涨了百分之四十二,其中九成都是和钱有着关联的。核心要点就是这么一条:没有婚姻的外在形式,却期望获得婚姻所应有的待遇。在法律层面上呢,这被称作“非婚同居”,给予出去的每一分钱默认是“你情我愿”的范畴,想要把钱往回要?那就得先去证明这是“借款”,而不是“爱的付出”。要是没有借条、没有转账备注,基本上就打了水漂。老张说出一句“算了”,听起来很潇洒,实际上打官司的成本比三万还要高,只能选择认栽了。
更加扎心的是,这种“蚕食型的索取”,在老年相亲的圈子里,早就已然成为了潜规则。北京某个社区的红娘悄悄暗暗地告诉我,她们在内部把低退休金的阿姨找高退休金的大爷称为“补差”,相应的标准流程就是,先去给对方暖床,之后再去借钱,一旦借到让男方子女翻脸了,就立马撤出来。反正还没有领取结婚证,法律对此没办法管理约束,要是道德能够约束住那就算是赚到了,要是道德约束不住,那也不会亏损。听完之后,让人脊背阵阵发凉,感情居然变成了一门生意,大爷成为了客户,阿姨则摇变为销售人员,交易的成交量要看谁家的孙子显得更加凄惨。
那么这该怎么办呢?真的是特别想要去觅得一个能够一起交流的人,一块儿去熬过准备晚饭这段时间,难道就只能一直等待着被逐渐消耗殆尽吗?其实也并非如此。在广州以及上海那一带,已然是有一些人借助“搭伙协议”来作为一种保障。这协议总共两页纸,清晰详明地写明:每个月双方各自拿出1500元放置到公共饭票之中,涉及大额度的医疗费用各自负责各自的子女,房产证上面不添加对方的名字,在彼此离世之后对于遗产也都互不觊觎。听起来似乎有些冷漠无情,然而签了这份协议的阿姨大爷们却反倒能够相处得更为长久——把钱财上面的事情都算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感情方面才不会产生纠葛与矛盾。有一位老爷子讲得甚是实在:“率先将不太中听的话语摆在前面,后续在相处过程之中才敢于去说那些动听悦耳的言语。”。
说到底,老了最惧怕的并非是无人来端茶倒水,而是就连养老金都难以保住。老张如今独自一人生活,早上喝豆浆,晚上去散步,存折中的数字稳定得如同老狗一般。他说道,低质量的陪伴,实际上真的比不上高质量的孤独。至少在夜里能够睡得安稳,不用担心手机再度弹出借我两万急用这样的信息。话说得虽然粗糙,但是道理却并不粗糙。想要搭伙过日子的,首先要问问自己,你找寻的是老伴,抑或是债主。将答案清晰地写出来,之后再开火做饭也并不算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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