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老张打官司,民事变行政案还百分百胜诉,咋做到的?

2026-01-29 -

总是瞧见这般的事情:有的人遭遇了民用方面的纠纷,像是在拆迁补偿这件事上谈不拢,或是自家的宅基地被邻居给占了,去打官司结果输了之后就赶忙着急地四处申诉喊冤枉,碰到任何人都会诉说自身的道理,对于事情前世今生的种种缘由说得毫无破绽,认为话说得过于多了便可以让别的人信服,如此便能够将案子给扭转过来 。

可实际呢?大多是白费力气,案子该怎么判,还是怎么判。

实际上讲真的,推翻原判绝不是凭借耍嘴皮的本事,重点在于从那看上去平常的民事案件当中,寻觅出背后潜藏的行政问题,将行政案件给揪出来,这才是能够实实在在实现翻盘的靠谱途径。

为什么说话多没用 ?咱们得先掰扯明白。

关于民事纠纷,其核心在于两家各执一词来讲自家的理,诸如你宣称宅基地归你所有,而他坚称自己拥有合法手续。在法院进行判决之际,所依据的是证据,以及双方之间的民事约定。哪怕你将自身的委屈讲述无数遍,但若拿不出能够推翻对方证据的确凿之物,仅仅凭借情绪与口才,法官也不会予以采信。

这情形好似菜市场里起争执,哪怕你声音再响亮,道理并不在你这儿,就不会有人站在你这边,更何况有些人是为了翻案,越讲越情绪激昂,还极易说出自相矛盾的话语,反倒给对方留下了把柄,如此实在是得不偿失。

那为什么 “ 民事案打出行政案 ” 就管用了呢 ?

这就得说清楚民事案和行政案的区别了。

“老百姓之间的事儿”构成了民事案,“老百姓告政府部门的事儿”则属于行政案,许多民事纠纷表面看作是邻里、商家以及个人之间的矛盾,然而其背后实际上隐匿着行政部门的违规操作行为。

比如说,存在拆迁补偿方面的纠纷,你跟开发商进行商谈结果未能达成一致,进而打官司却败诉了,看上去好像是民事性质的纠纷,然而要是能够查清楚开发商所拥有的拆迁许可证乃是政府部门违规发放的,又或者拆迁流程并不符合相关规定,那么这就并非仅仅是你与开发商之间的事情了,而是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出现了问题。

就在这个时候,你将行政部门给告了,只要能够证实他们所做出的行政行为是违法的,先前的民事判决自然而然就失去依据了,至此翻案这件事就算是顺理成章的了,一两天内就能办理妥当 。

来举一个真真切切的实例,老张家所居住的老旧房屋面临着拆迁情况,开发商给予的补偿极为低下,老张对此并不应允,随后开发商竟将老张告至法庭,声称老张对拆迁构成妨碍,最终法院判定老张败诉 。

老张着急得上气不接下气,每天都要跑去信访,大讲特讲自己蒙受冤屈,还反复强调开发商的心肠黑到底,滔滔不绝的话语多得简直能够装满一箩筐,然而问题却压根儿一点都没有得到解决 。

后来,有其他人对他展开提醒,让他去查看一下开发商的拆迁手续是否齐全,老张进行查询之后才发觉,开发商所拥有的拆迁许可证是经由当地住建局以违规的方式进行审批的,严格来讲根本不符合法定资格的条件。

所以呢,老张变换了方式,不再四处申诉喊冤,而是将住建局起诉至高一级法院,开启行政诉讼案件了。

经法院审理,认定住建局的审批行为违法,进而撤销了拆迁许可证之后,因不存在合法的拆迁手续,开发商之前的诉讼请求自然而然地落空了,如此老李的案子也就顺顺利利地翻了过来。

你看,这不是靠话多,是靠找对了背后的行政问题 。

可能有人会说,我就是个普通老百姓,哪懂什么行政案啊 ?

实际上,道理并不复杂,只是当遭遇民事纠纷而败诉时,不要仅仅将目光聚焦于与你进行诉讼的对方,要更多地寻思,此事件当中是否存在政府部门介入的情况,他们所作的各项操作是否遵循合法性的标准或要求呢?

打个比方,要是购买了存在质量方面问题的房屋,并且与开发商打官司最终败诉了,那么不妨去查一查,开发商所拥有的预售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是不是经由合法程序审批通过的;要是在土地纠纷中败诉了,那就去查查土地确权手续是不是政府相关部门违规办理的。

只要找到行政部门的违法点,就等于找到了翻案的钥匙呢 。

究根溯源,翻案比拼的并非是谁话语量多,谁情绪更为激动,比拼的是寻觅问题的眼力,以及抓取核心的本事。

那个民事案件之中所存在的委屈呀,仅仅依靠你去哭喊是根本解决不了问题的;唯有当你能够从这个民事案件里面挖掘出行政部门存在着违法操作的情况,进而将行政案件提起诉讼,这样才能够扭转当前的局势,而这些才是最为关键的要点所在 。

你不该总是耗费时间四处申诉讲些没用的话,应当静下心去核查手续,寻觅证据,将行政违法的确凿证据牢牢掌握,这方才是伸张正义查明真相的正确途径,也是最为有效的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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