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律说话:揭开东方汇众购买瓦良格号航母之谜
中国国际新闻传媒集团发表购买瓦良格号航母的历史真相《中国“辽宁”号航母前身瓦良格号不是徐增平买的——中国购买“瓦良格”号的历史真相《让证据说话》:《瓦良格号航母是戴岳和张勇购买的》两篇文章发表后,震惊世界,震惊国内外媒体纷纷转载。并对此进行了百家争鸣,引起了海内外广大网友的高度关注。
为了对辽宁舰前身瓦良格号航母的历史负责,也为了对购买瓦良格号航母的相关各方负责,还原购买瓦良格号航母的历史真相航母方面,中国国际新闻传媒集团特约记者采访了瓦良格号购买方 航母相关各方查阅了东方汇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购买该航母的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了解到以及所有合法的来自当年共同前往乌克兰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提供的与瓦良格号航母有关的文件和其他证据。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标准,以新闻真相为生命,以一个媒体人对历史事件高度负责的态度,彻底揭示了中国购买前身瓦良格号航母的历史神秘真相。 20年前的辽宁。呈现这段艰难曲折时期的历史事实。
采访中我们了解到,该国一直想购买瓦良格号航母,但一直未能如愿。 1999年2月之前,购买瓦良格号航母的项目主要是由香港商人徐增平在原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资金支持和董事长邵春的大力协助下推动的。邵春董事长掌握瓦良格项目运营的主动权。由于徐增平公司管理薄弱,个人资金断流,华夏证券筹集的购船款交给徐增平后,徐增平挪作他用,至今尚未支付。乌克兰船舶卖方造成徐增平违约。乌克兰方面已提议终止原中标合同,重新拍卖瓦良格号航母。因此,该项目处于达不到预期的危机状态。此时,华夏证券已斥巨资从徐增平手中收购了澳门创旅旅游娱乐有限公司80%的股权,成为瓦良格项目推进的主要债权人。面对严峻的形势,邵春董事长对徐增平继续承担该项目失去了信心,开始寻找新的合作伙伴。因此,他向东方汇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出接手购买瓦良格号航母项目。据邵春随后的说法:“恰巧东方汇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我公司联系洽谈业务,在洽谈过程中得知,该公司是国防交通协会的子公司。高增霞少将,东方汇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原为总裁后期制作部副部长,曾参与1996年购买“瓦良格”号的谈判,对“瓦良格”号有深入了解。我觉得这些条件对购买‘瓦良格’项目的运作比较有利,所以我问高增霞将军,经过研究,东方汇众董事会是否愿意接手这个项目?公司于1999年3月16日致函我公司,表示愿意参与该项目,经双方协商,我公司承诺转让澳门创鲁80%的股权。东方汇众公司承诺承担澳门创鲁在瓦良格项目运营中的全部债务,并负责向徐增平等人追回资金。双方签订了相应的资金借贷合同。为此,东方汇众董事长高增霞、副董事长王广平、董事王成瑞、董事总经理戴跃等多次召开董事会会议,研究继续购买瓦良格号航母项目及相关注意事项。
王广平 东方汇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
在接受华夏证券请求的同时,与东方汇众有业务往来的北京星浩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星源(该公司是原总参二部关联企业,他本人是该部门的专职人员)也表示,已将这一情况向总参二部领导汇报了。二部负责人明确表示,坚决支持东方汇众公司在关键时刻勇于承担继续采购瓦良格号航母的任务。时任总参二部北京局局长顾国强少将带领刘兴元亲自视察东方汇众公司,并向戴跃总经理口头转达了总参二部的指示参谋部要求东方汇众参与瓦良格号项目的继续采购。明确指示:一旦东方汇众接受此项任务,戴岳将成为总参二部的“委托工作关系”。整个项目按照“私人名义、商业运作”模式进行运营,并规定了相关工作纪律;指定刘兴元为联系人,具体负责指导东方汇众的项目运作,直接对总参二部北京局负责。顾国强主任特别强调了完成这项任务的荣幸和艰巨,传达了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国防高科技数据和实物采集工作的要求精神。戴跃总经理立即表示:这是一个利国利军的好项目。我是一名军人,热爱祖国、献身国防是我一生的追求。我愿意冒着危险接受组织的指派,全力以赴完成这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1999年10月24日签署“瓦良格”号航母相关合同文件(左一刘吉、左二张勇、左三戴跃、左四厂长、左五办公室主任)
为落实总参二部交办的任务,根据项目经营的需要,东方汇众于1999年5月18日召开董事会,决定由刘兴元担任公司董事,兼任公司董事。如香港“汇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东方汇众公司董事(专为在香港设立的经营瓦良格项目的公司董事。1999年6月,刘兴元接替高增霞出任东方汇众董事长。他还兼任香港汇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有限公司并全面负责瓦良格号项目的领导。
谈判成功后的工厂宴会(国防部官员左一至五、厂长左六、戴跃左七、杨秋实左八、张勇左九)
东方汇众接手该项目后,公司领导还向国家计委国防司(现国家发改委经济动员办公室)陈德地处长进行了汇报。陈主任立即说,只要你买回来,海军不会用,但我们可以用。这艘船不仅可以推动国产航母的研究,还可以被我们购买改装成国防动员舰。陈主任还联系了国内航母预研机构的专家,并参加了东方汇众的购船团赴乌克兰进行技术考察和购船谈判。国家计委的明确支持,也为东方汇众接手瓦良格号航母项目增添了信心和动力。
东方汇众接受任务后,根据任务特点、军队需要以及当时的国内外形势,公司董事会多次专题研究,对整个推进工作思路进行了专题研究。项目并作出相应决定: 1、项目继续以澳门创鹭旅游娱乐有限公司为运营平台; 2、采用商业、民用、海外隐蔽方式进行操作,只对外谈论商业目的,回避军事价值; 3、内部积极与相关军事部门合作,最大限度地开发和利用其军事价值; 4、项目涉及国家重大利益和军事秘密,必须执行严格的保密范围和保密纪律。项目运营从六个方面实施:
1998年11月11日,“瓦良格”号下水新闻发布会在香港举行(张勇代表创陆公司回答记者提问)
一是千方百计买船。我们要努力挽救危机,不惜一切代价克服困难,敦促乌克兰履行原来的购船合同,确保该船的所有权在中国手中,绝不允许任何其他买家购买该船。
二是伪装自己。必须通过各种手段向外界表明,购买该船完全是一项商业交易,意在改造成一艘大型博彩娱乐船。船舶运营期间,必须努力排除各种障碍,尽快通过土耳其博斯普鲁斯海峡等国际敏感海域,顺利返回祖国。
三是为船舶国防使用提供技术保障。尤其要做好图纸资料收集、吸纳乌专业技术人员、利用原装舰载武器等工作。
四是认真处理购船资金问题。要吸取项目前期运营经验教训,按照商业法律规定,积极稳妥完善与华夏证券的各项借款合同,并利用“五贵高速”和“重庆西南制药二厂”的实际资产。公司持有的“1”项目作为抵押担保,与华夏证券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质押合同》、《无条件不可撤销独立担保函》等一系列文件,确保公司持有的“1”项目购船资金足额及时。
五是及时办理股权和人事变动。东方汇众与中信建投签署澳门创鹭80%股权转让法律文件后,立即向澳门商业汽车登记局办理澳门创鹭旅游(娱乐)公司领导班子变更登记,戴岳担任澳门创录负责人。法人代表兼总经理,张勇任副总经理。东方汇众完全接受徐增平递交的所有乌克兰文件、公章、中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在完成法律程序并出面运营瓦良格项目后,澳门律师林晓云正式依法为上述变更出具了法律证明文件。
六是成立乌克兰采购船舶工作组。由总经理戴跃带队,副总经理张勇、刘吉律师、技术顾问崔正雄(时任船舶重工集团701研究所航母设计组副总工程师)、翻译杨五人组成求是全面负责瓦良格号航母商务谈判、技术检验、购船合同和协议签订以及拖航和开航准备等工作。明确规定,瓦良格号项目重大决策须由戴跃、张勇双方签字方为有效。
购船工作组首次赴乌克兰时,由于买方前期中标后拖延后续付款,造成违约,乌方宣布终止原中标。协议,收回瓦良格号航母的所有权并进行重新拍卖,并利用各种理由给乌兹别克斯坦购船集团的工作制造障碍和阻碍,情况相当严重。工作组主要从三个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1、在总参二部的具体指导和全力支持下,我们接触了乌克兰的强大机构,与他们的领导建立了良好的私人关系,在后续工作中获得了大量有价值的技术数据和相关情报。并及时消除其他威胁。国家和敌对势力的干扰和破坏确保了乌克兰项目的顺利实施。
2、安排技术顾问崔正雄对瓦良格号航母进行详细的现场技术检查。回国后,他将与国内航母预研专家(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毛振亚研究员、朱玉龙高级工程师、甄再龙高级工程师等)会面,仔细分析该舰的各项技术参数、技术“瓦良格”号航母特点和技术状况联合向国家提交了《瓦良格号技术检验情况通报》和《关于“瓦良格”号航母改造使用的建议》航母”,为国家最终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技术参考。
3、工作组刘吉律师根据国际商贸规则起草了数十份文件和备忘录,减少了项目早期违约造成的资产损失,依法维护了国家利益。
同时,东方汇众公司国内团队积极配合华夏证券为项目后续运营筹集资金,并通过与总参二部的工作关系,解决了外汇问题调整该项目全部对外支付资金,并及时按照与乌方签署的协议完成全部购船资金支付。
1999年10月24日,中乌两国在尼古拉耶夫市举行了购买瓦良格号航母交接仪式。澳门创鲁代表戴跃总经理、张勇副总经理与乌克兰黑海造船厂厂长正式签署瓦良格号航母所有权证书交接文件,并取得瓦良格号航母所有权证书乌克兰政府批准的承运人。证书、建造证书、原产地证书、无欠款证明、无抵押证明、船厂检验报告、适航证书、交接函等一系列瓦良格号航母主权法律文件,核对了黑海提供的所有文件和信息造船厂,并取得了船舶的全部产权。工作组还按照合同在乌克兰黑海造船厂完成了该船的验收,并于10月27日签署了澳门创鲁委托黑海造船厂护卫该船的合同。至此,瓦良格号航母终于回到了中国人的手中。
在东方汇众董事会的安排下,张勇利用香港居民身份多次前往香港、澳门,并申请了瓦良格号航母的登记证。 “户口”。
随后,工作组还为瓦良格号拖回中国做了一些前期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就跨海峡拖航问题与土耳其海峡管理部门进行联系,与国际专业拖船达成初步意向。拖船公司,并与国际航运代理合作。公司协商沿途经停、过海峡、补给等一切事宜,了解国际保险公司办理拖航保险的基本方法和意图。
上述事实和曲折艰难的经历充分说明:东方汇众是应中信建投的邀请,在总部机构的命令下,在国家机构的支持下参与瓦良格项目的。所需资金通过公司债务和自有项目筹集。通过抵押获取贷款,依法获得国有财政支持。显然,东方汇众购买瓦良格号航母纯粹是一次组织行为,起到了关键作用,值得点赞。遗憾的是,东方汇众在完成瓦良格号航母收购过程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至今还没有发挥出来。为世界所熟知。
当年11月赴乌克兰工作组回国后,中信建投证券对瓦良格项目的态度发生了变化。其未按照双方签署的协议为澳门创录办理股权转让手续,要求东方汇将项目经营权转让给瓦良格。梁歌航母产权移交给中信建投。东方汇众董事长刘兴元没有得到直接上级的明确指示,所以仍然按照原来确定的商业模式进行运营。
瓦良格项目运营过程中,由于公司自身业务发展需要,东方汇众曾为五桂公路和西南制药一厂两个项目招商集资。一家在香港注册的“新华公司”表示其愿意为上述项目提供资金。为了证明其资金实力,该公司还向东方汇众出具了在台湾一家银行拥有新台币8亿元的资信证明。为谨慎起见,东方汇众特派副总经理张勇前往公司香港注册地进行实地考察。发现该公司实际情况与其自我介绍不符,涉嫌是一家皮包公司,东方汇众立即终止与该公司的联系。 。中信证券一位领导得知消息后,在未与东方汇众沟通核实的情况下,立即向上级相关部门写了举报信,称东方汇众欲将瓦良格号航母出售给台湾。这一情况立即引起了国家高层的高度重视,立即责令中央纪委、北京市金融工委、公安部经侦局、北京市经侦大队组成专案组。 2000年4月,东方汇众联合专案组对东方汇众进行突击搜查,董事长刘兴元、总经理戴跃、办公室主任王一民、律师刘吉进行了拘留审查。
刘吉律师曾任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东方汇众购买瓦良格号航母律师、法律顾问、国浩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主任。
专案组调查后发现,实际情况与报告内容不符。专案组还对总参二部委托东方汇众公司瓦良格号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此时,原外交部北京局局长顾国强将军因与上级在许多工作理念上发生冲突而辞职。接替其职务的王显鹏(后升任部副部长,现已被免职)刻意否认刘兴源的职务。并同时否认东方汇众参与瓦良格项目是受国防部委托,导致东方汇众接受继续购买瓦良格号航母任务被视为“私人行为”并接受调查并受到惩罚。随后,专案组详细查阅了东方汇众的所有相关文件和会议纪要,获悉东方汇众瓦良格号项目的运作情况也通过郑向海军司令员史云生、副司令员张旭三、副司令员何鹏飞汇报。明,原海军装备部部长。报告。为此,工作组专门咨询了海军领导层。何鹏飞副司令员表示,他“知道此事,但不代表海军党委”。专案组对上述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向中央汇报。中央领导对此作出了长篇批示。结论是“今后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情,此类事情应由国家有关部门处理”。按照中央领导批示精神,专案组认定东方汇众参与瓦良格项目属于“非法作业,情节轻微,不追究法律责任”。解除了对东方汇众相关人员的拘留和审查,要求东方汇中将立即将瓦良格项目移交给国家有关部门。东方汇众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完成瓦良格号航母项目的交接工作。
张勇曾任澳门创鹭旅游娱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东方汇众控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东方汇众香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有限公司
2000年5月14日,张勇接到北京有关领导的通知:要求张勇于5月15日尽快赶赴澳门一家律师事务所,并通知其办理有关该案的授权书。瓦良格号航母项目。他将代表国家完成后期瓦良格号航母的全部相关工作。两位授权人为:胡继正先生(国防科工委军工局局长、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和牟安成先生(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业公司)。他们给他们签了一份授权书,授权给他们俩。张勇在律师面前签字代表澳门创鹭旅游娱乐公司处理与瓦良格号航母有关的所有事宜。张勇副总经理将瓦良格项目全部文件移交给相关部门,戴跃总经理签署了国家派出瓦良格后续人员的全部授权书。至此,东方汇众正式退出瓦良格号项目。
戴跃(东方汇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总经理)
时至今日,我们仍然认为,虽然东方汇众可能向台湾出售该舰的报道纯粹是“自己的目的”,但在国家还没有明确发展航母的决定之前,这一事件对采购造成了负面影响瓦良格号航空母舰的。这项工作已从隐蔽战线的幕后操作转变为国家官方行动,对这项工作起到了特殊的推动作用。
回顾东方汇众参与购买瓦良格号航母的整个过程,我们由衷地感到,瓦良格号航母的最终购买是在国家隐蔽战线统一组织的指导下,在国家秘密战线的大力支持下完成的。国有资产,并具有前期努力。在军事阴谋小组的运作下,东方汇众最终完成了一项重大而光荣的历史使命。
20年来,不少媒体对中国购买瓦良格号航母的报道都是香港商人徐增平先生亲自制作的,他自称是购买瓦良格号航母的英雄,并把它送给了国家。有媒体甚至将其称为“航母之父”。中国国际新闻传媒集团发表的两篇文章引起巨大争议。为了还原历史真相,实事求是,经过认真细致的采访和文献证据审查,得出的结果是,中国辽宁舰的前身瓦良格号航母是东方汇众的最后一艘航母。购买完成,是中国情报战线的伟大胜利,是中国情报部门自1996年以来,在当时复杂的国际国内背景下,在国家情报部门的指导下取得的:“以商业隐瞒情报”。这是在中国隐蔽战线统一组织指导下完成的一个经典的成功故事。参与人员众多,从国家领导人到军方代表、国家情报机构、律师、翻译、海外人员、港澳人员,以及乌克兰黑海造船厂的所有参与者。大量事实证明,瓦良格号航母并不是徐增平先生购买的,作为送给国家的礼物。
东方汇众领导表示:东方汇众收购瓦良格号航母事宜已全权委托国浩律师事务所处理。国浩律师事务所2016年12月31日公告:近日,完成瓦良格号(现“辽宁号”)航母收购的东方汇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东方汇众”)与国浩北京签署协议签署《收购瓦良格号航母后续事项》法律服务专项委托协议。瓦良格号航母是我国目前服役的唯一一艘航母“辽宁号”的前身。注册于北京的东方汇众受命参与并完成对乌克兰瓦良格号航母的收购。根据签署的法律服务协议,国浩北京分所将为其在东方汇众收购瓦良格号航母中的业绩提供保障和促进。并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以保护其声誉。为此,国浩北京办公室准备了一套完整的收购相关协议和法律文件。
关于购买辽宁舰前身瓦良格号航母的历史真相,该媒体发布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一些无良媒体歪曲历史真相,恶意炒作历史事件。目的是将对与错混淆,将对与错混淆,甚至侮辱和毁了实际购买了航空母舰的英雄。让事实讲话,让证据说话,让法律说话,维护中国购买航空母舰的历史真理,并保护了购买航空母舰的当事方的合法权利。中国国际新闻和媒体集团特别关注它,并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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