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扁担女孩刘燕开账号牟私利?网警依法查处
6月9日,广西桂林一位女学生在高考落幕之后,独自一人携带行李踏上归途,这一幕深深打动了众多网友。视频中可见,她身着简朴,手持一根木棍充当扁担,肩上挑着两个装得满满当当的大包裹。
有网友在留言中提到:“即便没有欢呼声,缺少了鲜花的点缀,也没有热情的拥抱,然而他们的步履却异常坚定。他们的内心深处涌动着一种不屈的力量!这种自信与从容,实在让人心生敬意。”
近期,警方网络安全部门在调查中发现,网络空间涌现出众多假冒“扁担女孩”刘燕身份的社交平台账号,这些账号通过吸引关注、聚集粉丝、非法获利等手段进行活动。
案例一:黄某金假扮“扁担女孩”刘燕,散布虚假视频,借此吸引粉丝并引导流量。
经调查发现,黄某金,男性,现年28岁,他开设了两个短视频平台账号,假扮成网络红人“扁担女孩”刘燕,借助网友的怜悯之情来吸引粉丝并引导流量。
在这段时间里,该黄通过互联网下载了刘燕的图片,借助人工智能技术制作了超过20部虚假视频,并将这些视频发布在两个不同的账号上,从而吸引了共计7.8万的粉丝。除此之外,他还建立了会员群,企图通过招募群主专属会员来获取经济利益。
属地公安机关依法给予黄某金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并处罚款。
案例二:吴某林假扮“扁担女孩”刘燕,散布虚假视频,以此吸引粉丝并引导流量。
经调查,吴某林,男性,年满48岁,他开设了三个短视频平台账号,假扮成网络红人“扁担女孩”刘燕,利用网友的同情心理,散布虚假视频,捏造事实,借此吸引粉丝关注,进而引导流量,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
属地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吴某林行政罚款的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对于诸如王某发(男性,38岁)等修改网络账号昵称,冒充“扁担女孩”刘燕以吸引公众注意、获取关注,但尚未引发重大社会影响的网民,给予了批评与教育。
网警提示:网络空间有法度,一言一行有约束!
网络世界并非法律无法触及的领域,众多网民理应切实遵守国家法律,自觉维护网络秩序。对于那些为了吸引关注、谋取私利,故意在网络上捏造、散布、传播不实信息,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定不移地依照法律,给予严厉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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