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小熊猫遭抄袭,喜剧圈侵权频发的背后隐情

2026-06-06 -

作者|荣易

《欢乐喜剧人》第六季第六期,又被“锤”了。

之前, 河豚影视档案针对“白凯南抄袭笑果”这件事发布了文章《脱口秀维权困局: 抄段子, 能叫抄吗? 》(点击蓝字复习), 没过多久, 白鸽所表演的小品《卡住了》也卷入了抄袭知名段子手的风波之中。

3月2日, 微博账号@熊猫老湿 发布了一篇声明, 声明很“别致”, 称此为大V“天才小熊猫”的小号, 因长久没能登陆, 把密码给忘却了, 所以才用小号来发声的。文中提到, 自己在2017年3月的时候发了一篇原创图文, 题目是《一次助人为乐的经历》, 这篇图文被《欢乐喜剧人》里白鸽的参赛作品给抄袭了, 还附了图文跟视频的对比图, 最后被律师建议找个维权模板, 于是就P图用了“笑果工厂”针对白凯南抄袭一事的回应当作结束。

有粉丝对比到,两个作品虽表现形式不同,但在情节上相差无几。

故事是这样的, 博主发现有个人穿着卡通鸡外套,被卡在公园长椅上, 正等人营救, 等博主去取锯子的时候, 又发现椅子上多锁了一辆自行车, 接着博主把长椅反转过来, 然后灵机一动, 把被困的人和自行车一起放到超市购物车上, 结果购物车坏了, 这就是“天才小熊猫”的原文框架。

去掉以上这些元素不算, 白鸽所表演的小品之中, 额外给主角增添了职业身份, 并且还多安排了几个配角登场亮相, 虽说台词方面有了补充增加, 然而核心笑点诸如“帮倒忙”, 还有“锁自行车”以及“坐购物车”这些却是相同的。

存在粉丝, 于原主评论区, 这般作出表述, 称: “爷爷, 你所关注的博主最终实现了更新。”。

没错, 身为拥有770万粉丝的微博段子手大V, “天才小熊猫”发布文章的频率多数是以月或者更长时间作为单位范畴的, 在旁人眼中那可是十足的佛系博主。然而勒, 这或许也要归因于他的内容秉持“真听真看真感受”这般幽默纪实风格, 也就是说常常会将段子精妙地融入到故事当中, 排版方式是以图片为主的, 再加上极为贴近生活实际的语言, 在网络上面其传播量是相当高的咧, 代表作包含《千万不要随便染头发啊》、《千万不要随便帮孩子做衣服》, 以及《千万不要在晚上玩夹娃娃机》这般的。

小娱旁边的熊猫粉讲, “他身为一个能让人瞧得见开始, 然而没办法预想收尾的脑洞博主, 虽说常常出人意料地来一则广告, 可是每次都能让人大为赞叹, 在软文广告范畴也算是匠心精神的典型了。”。

也许是鉴于“天才小熊猫”长时间专注于认真搞笑, 以至于就连此次正经的声明都让他用熟悉的段子风格所撰写, 冷不丁要说些严肃话语时都得再三向粉丝着重表明此次可是真的。耐人寻味的是, 一直到发布声明过去了两天之后, 马伯庸、和菜头等诸多拥有大量粉丝关注的大V才有所察觉知晓, 接连声援并且转发, 致使该事件从泛起的微小涟漪逐渐一步步演变成了声势浩大的声浪阵阵。

那么,白鸽的小品是否构成抄袭呢?

小娱知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 著作权法所指作品, 是在文学、艺术以及科学领域内, 具备独创性且可通过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并且, 判断是否构成抄袭得符合两个条件: 其一, 原作品成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其二, 后作品的使用有无获得在先作品的授权或者是否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合理使用。

所以, 第一个要点, 便是去查看“天才小熊猫”发布于微博之上的图文可不可以归之于著作权法所涵盖意义范畴内的作品。针对这一点, 小娱对张晓乐律师进行了采访, “尽管鉴于法律存在着滞后性, 微博作品并未被清晰地列举出来认定属于作品, 然而依据定义, 鉴于其具备独创性以及可复制性, 理应属于著作权法意义范畴内的作品。可是, 小品实则是最难以被认定为抄袭的类别, 鉴于在服化道、台词方面的任何一种排列组合均能够达成洗稿的效果。”。

其二, 就当下情形而言, 《卡住了》这个节目好像未曾得到授权。按照公开资料所呈现的, “天才小熊猫”本来的名字是张建伟, 然而节目中标明的编剧却是高海龙。鉴于此节目属于商业性质的节目, 白鸽收下了节目组给予的酬劳从而展开表演, 没得到授权的状况下还超越了仅仅能够用于娱乐、学习等这类合理使用的范畴。

张律认为, 著作权法当中保护的并非单纯的思想, 而是表达形式。“白鸽整个小品所运用的框架以及笑点, 其中的基本内容基本上是原主的, 已然摆脱了思想的范围, 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抄袭, 理应去分担法律责任。不像白凯南挪用的只是一个段子, 从法律层面来讲, 或许还不太好判定为抄袭, 因为这种梗算不上特别突出, 并且仅仅只是一个片段, 属于思想的范畴。”。

原创难,原创喜剧更难。

“天才小熊猫”曾向媒体讲, 有一回,为了给游戏弄创意来写段子, 绞尽脑汁, 怎么都想不出具体结果, 于是就亲自去玩游戏, 用五个账号玩了一个月, 在这期间, 终于察觉到游戏的Bug, 最终靠着这个Bug发散出整个故事, 进而完成创作。

“这般具有擦边性质的侥幸行为, 难道是觉得我们这七百万全都是毫无活性的僵尸粉吗? ”有一位粉丝给出了此类评论。

关于创作边界的争议接连不断地出现, 不论这争议是撞梗, 还是版权意识淡薄, 又或是其他方面, 都使得原本就模模糊糊弄不清楚的历史问题持续纠缠不清, 还打击着相关权益者的信心, “等时间把黑点抹去”这种做法悄然间成了侵权方默认的回避态度, 这就导致每当出现争议时, 舆论冲突便持续不断地升级, 最终损耗的依旧是行业口碑。

或许张鹤伦、白凯南以及白鸽等所引发的抄袭争议, 是出于无心之失, 又或者是存在侥幸心理, 不过, 其背后长期以来那种模糊的、宽泛的“默许”情况, 可能才是最为关键的问题所在。

作为行业代表的原创喜剧节目, 节目组是不是要去开诚布公, 尽早给原作者一个明确创作原则, 给参赛选手一个明确创作原则, 给观众一个明确审美界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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