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语言的特点与要求

2024-08-22 -

写诗要用“诗语”,这是北宋大文学家、政治家王安石提出的概念,王安石并没有定义什么是诗语。

我理解的“诗性语言”是指“诗的艺术语言”。诗歌和其他文学体裁使用相同的语言,但诗歌的语言确实不同于其他文学体裁的语言。这不像现代诗歌最早的“尝试者”胡适先生所说的:“诗歌革命从哪里开始?要把写诗变成写散文。”

诗歌的语言和散文的语言有什么区别呢?历代学者普遍接受的共识是,诗歌和散文有不同层次的语言。明代苏伯衡说:“文中精炼之词谓之散文,诗为散文之精炼。”《清诗话》收录吴乔《答万继业诗问》一文,有一段非常精彩的文字:

“问:诗与散文有何区别?答:二者有区别吗?只是形式和用词不同。义的比喻是米,散文的比喻是煮熟成为米,诗的比喻是酿造成为酒。米不改变形状,酒却改变形状和质量。吃米使人饱足,滋养身体,能使人完美,处事正道;喝酒使人醉,忧者心生欢喜,乐者心生忧愁。有些人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酒与食物相比,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有不同层次,有不同作用,当然,它更精致,更讲究,更精髓。

这种说法显然过于笼统,不够具体。近日,鲁锦先生在《诗刊》发表《诗性语言——一种特殊的说话方式》一文,认为诗性语言与散文语言相比,有三个不同之处,“它常常是违法的,常常是无理的,常常是无言的。”

(1)诗意的语言常常是违反规律的;它不是法律的规律,而是语法的规律。

也就是说,诗歌语言常常不遵循散文的语法,也不精确。精确的语言往往缺乏诗意。无论新诗还是旧诗都是如此。

①语序异常。如徐志摩的《别康桥》首句就存在语序异常:“我悄悄地走了。”传统诗歌中语序异常的情况较多。如“鹦鹉啄食残香稻粒,老凤栖梧桐青枝”(杜甫《秋诗八首》第八首)、“竹声喧闹洗衣妇归,荷叶摇曳渔舟”(王维《山中秋夜》)、“老茅屋在社林旁,路转忽见小溪桥”(辛弃疾《西江月·夜走黄沙路》)等。

②句法异常。如岑参《高官湖口送兄》中,“昨日山间有信,如今该种田​​了。闻杜陵老者有事,怪你回山晚。独去湖边饮酒,林下对弈,东溪想你,卧卧对鸬鹚。”我们读这首诗,感觉字字不合。前两句说昨日山间有信,如今该种田​​了。突然一句“闻杜陵老者有事”就断了语气。第五句“独去湖边饮酒”更是完全断了语气。如果用读散文的方式读这首诗,就读不懂它的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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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省略主语。这在传统诗歌中很常见。例如杜甫的名诗《石镐官》是用第一人称写的,亲口叙述自己所见所闻,所以应该说每句的主语都是“我”,但这首古体诗从头到尾没有一个“我”、“我”或“我”。例如他的《观山》后四句也应该是“我感而观之”,“胸中浮云起,归鸟飞入眼帘。登高望远,一览众山小。”

④拒绝精确准确。有句笑话,说的是中秋节,岳父和女婿在酒桌上赏月。岳父爱作诗,对着月亮吟诵:“一轮明月照姑苏”。正当他要吟诵第二句时,女婿却说:“这句话不准确,月亮怎么能只照姑苏呢?”应该是“一轮明月照姑苏等地”。如果按照女婿的话来理解,是准确的,但诗意何在呢?

(2)诗歌语言常常是非理性的,所谓非理性,就是违背我们习以为常的生活和思维逻辑,也就是正常情况下的不正常。

“无理而妙”是古代诗论中的一个重要命题,妙就妙在“无理”更能强烈地表现诗意和美感。张子野《一束花》最后两句是“深仇大恨深思细想,不如桃李,还懂得嫁春风”,春风怎么会嫁人呢?这是“无理”的,诗人其实是在说:春风守信,年年如期而至催桃李开花,胜过一个不靠谱的丈夫;沈全启《杂诗》第三首“可怜闺房月,总在汉营”也看似“无理”,但诗人的意思是:闺房女子凝望寄托怀念的月亮,也勾起了边营将士的思念,这也是“无理而妙”。贾岛《李宁隐居题诗》有联“过桥分田,搬石移云根”,搬石怎么能移云根呢?诗人的意思是,李宁的“隐居”在一座很高的山上,四周云雾缭绕,云朵仿佛从岩石中生出,如果把岩石搬动,云根岂不摇动?因此,这首诗的语言如果用通常的生活和思维逻辑去理解,就是“无理取闹”。

(3)诗的语言往往是“无言的”。“最终的词是无言”。诗歌是把可表达的意义降低到最低程度的艺术,也是把可感知的诗意提升到最纯粹程度的艺术。

诗歌在想象的世界里是极其自由的,不受外界的限制;但诗歌语言却因为诗歌拥有最大的自由而成为最不自由的语言。这是因为语言在情感世界和内心世界面前是苍白无力的,它不能揭示情感的名称,所以只好“从侧面诗歌”来引导读者进入诗歌的世界。“不说”代替“不能说”。比如上一讲“含蓄”所举的例子有“不敢在鹦鹉面前说话”、“一年将尽,人千里之外还未归”等,都是笔墨之外的诗,诗外的诗。有的诗注重情感的结果,把意义表达出来,如柳宗元的“千山万水鸟迹,万里无人迹,一叶孤舟,草帽雨衣,独钓寒江雪”,这就叫意在象外;或者着眼于情感的起因来写意象,如王安石的《登飞来峰》:“不怕浮云遮我眼,只因我身在最高处”,这就叫做诗外有神。

诗歌语言为何显得“无法无天、无理性、无言以对”?

我认为主要是由诗歌的外在形式和内在要求决定的。诗歌要求有节奏感,诗歌要遵守格律,诗歌短小精悍,要求精炼含蓄,诗歌以抒情为目的,要求形象思维,排除逻辑思维,诗歌要求丰富的、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想象力等等,这些是诗歌语言区别于实用语言的根本原因。

我们既然了解了诗性语言与实用语言的区别以及它们产生的原因,那么在诗歌创作过程中,我们就必须掌握诗性语言与实用语言的区别,以及诗性语言由于其外在形式与内在要求所必须具备的特征,用诗性语言去写诗、写词、写对联,提高自己的创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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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诗人张金一认为诗歌语言的特点与要求如下:

1.图像:

以象表意,是诗歌创作的一个基本原则。

所谓“意象”,就是诗歌的语言应该是具体的、有形的东西,而不是抽象的、无形的概念。正直、坚韧、正直、正直都是抽象的概念,是无形的;唯有阳光、绿树、红花、飞鸟、青山、清水才是具体的、有形的。所以,人们在创作诗歌时,总是寻找有代表性的、具体的形象来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总是借景抒情、描写事物。如李商隐的《无题》“春蚕之丝未尽,烛泪未干,烛火未成灰。”用春蚕之丝(思念)和烛泪来说明爱的真切和深刻,远胜于说一万句“我爱你”、“我会爱你到死”。诗歌忌讳直接说话,要用意象来表达思想感情,用意象来创造美。

有位男士写了一首诗,感谢组织对他的信任和提拔。诗中有两句是:“工作上有所成就,连升数级。”我们没有理由怀疑诗中所描述的事物的真实性,情感也真挚,但它不是诗歌,而是实用的语言。如果用比喻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感受,可能效果更好,比如这首关于芝麻的诗:

春风雨水滋养着新苗,看着花儿越开越高,令人欣喜。

用春风化雨来代表组织的信任,用鲜花越开越高来代表“晋升了好几级”,虽然不太好,但这种写法不失为一种形象地表达概念的方法。

2. 行动:

诗歌要让形象生动起来。“诗语”光有形象还不够,还要有动作,让形象动起来,给人以运动感。动词的巧妙运用,能使整首诗熠熠生辉。否则,像陶俑、纸花一样,形象再好,也是没有生命的。

例如:宋琪《玉楼春》:“红杏枝上,春意盎然。”

张宪《天仙子》:“云开月出,花影戏。”

毛泽东《沁园春·雪》:“高山舞动如银蛇,平原奔腾如蜡象。”

前两个例子中,“noisy”和“”两个词衬托出整个场景。最后一个例子中,“”和“”两个词让场景变得生动。

即使是安静的场景,也需要用动词来衬托。如王维的《溪鸟鸣》:“人闲时桂花落,夜静春山空。初月惊山鸟,有时深涧鸣。”静夜里,连“桂花落”的声音都能听见,“初月”居然惊动了山鸟,足见夜色多么静谧。从以上诗句中,我们可以看出动词的作用。

3.颜色:

生活是多彩的,自然界也是多姿多彩的,所以诗人不能总是用速写或黑白片来写意象,而应该使意象充满色彩。因为色彩能有效地表达情感。一般认为:红色:有血与火的内涵,也有喜庆的内涵;绿色:有春天的讯息,象征和平与安宁;蓝色:清凉如水,浪漫如梦;黄色:象征庄重、富贵,有收获的感受;紫色:象征雍容、典雅、成熟、老练。此外,有些名词从字面上看不出颜色,其实它们都有独特的色彩。例如:玉、雪(白)、金(黄)、草、柳(绿)等。毛泽东《沁园春·雪》“必是晴天看红衣白裹,分外妖娆”,既有鲜明的色彩对比,又表达了欣喜的革命激情,所以能引起强烈的共鸣。

4.音乐性:

明代诗人、评论家谢初在《四明诗话》中提出,诗歌“吟之如行云流水,听之如金玉声”,强调诗歌要追求与音乐、节奏的和谐,才能给人以审美的享受。

律诗只要遵循了韵律和声调,就会具有音乐美。但是,这只解决了节奏的问题,还有一个语言问题,就是要自然、流畅、朗朗上口。比如毛泽东的《清平乐会场》:“东方将明,莫说早走,走遍青山不老,这里的风景最好。”就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了。

李大钊曾说:“诗是自然之美,美的本质”。意象、情感自然,来自自然的语言。避免拙劣、矫揉造作、刻薄、生硬,不要编造、拼凑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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