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纪委监察部通报3起案件:商南市金丝峡镇原党委书记郑益春被开除党籍、撤职。
商洛信息网:商洛市纪委监察部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具体如下:
1.商南县金丝峡镇党委书记郑义春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2017年至2018年,郑义春先后接受商南县金丝峡镇美丽乡村项目承包商宴请,相关费用全部由承包商支付。2016年至2019年,郑义春多次收受项目承包商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公务的礼品、购物卡、加油卡等,共计价值5.47万元。郑义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涉嫌犯罪。2020年11月,郑义春被给予开除党籍、撤职处分,其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山阳县中村镇梅岔村违规使用公款吃饭喝酒问题。2017年至2018年,时任村委会主任周新红违规审核、报销村里工作人员在商业餐馆就餐费用10338元。2020年5月,周新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法所得被没收。
3.镇安县城市园林规划管理处违法挪用财政资金、违规使用问题。2015年4月,镇安县磨石沟绿化提升工程期间,时任城市园林规划管理处处长朱涛、干部张晓勇虚报工程进度挪用财政资金1万元,并将其中1万元违规用于单位业务费用。2020年4月,朱涛、张晓勇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级处分,违法资金已被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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