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侣之间:丈夫与妻子的关系反思

2026-07-19 -

在家庭这个权、责系统里, 存在权责争执, 家庭中有不少共同生活事务以及要面对的问题, 这些都得及时做决定, 但做决定属于权力范畴, 比如丈夫想买电脑, 妻子想买钢琴, 可是财力仅够买其中一样, 究竟谁有权做决定? 要是权力划分不明确, 就会引发冲突, 与权力挂钩的是权利, 即行使权力及获取利益的法定权限或者权益, 那么在家庭中, 有诸多物质和精神资源, 到底谁有资格去占有或者处置它们? 这便产生了权利问题。有个情况是, 被这位丈夫称作妻子的人, 把一台旧的电视机送给了她自己的父母, 这位丈夫觉得她没有处置这一物件的权力, 原因在于那台电视机是他自己挣了钱才买到的。然而这被称作妻子的人, 觉得自己身为家庭主妇, 有着理所当然的权利。就这样, 冲突便出现了。权力与权利应当和责任以及职责关联在一起。在家庭里, 差不多所有的事情都得有人去承担责任, 负责进行管理。比如说晚上回到家得要做饭, 那做饭属于谁的职责范畴? 买菜具体该是谁去做? 洗菜又该是谁来做? 做菜该由谁负责? 端菜又应该是谁来做? 这位丈夫可能觉得这些全是他称作妻子的人的职责, 可这位被称作妻子的人却认为丈夫起码应该完成前面两道工序。要是双方都推掉责任, 那就肯定会发生冲突。致使冲突出现的权责倾向是: 其一, 喜欢包揽、扩大并推托责任;其二, 权、责界限不清楚, 对于同一件事, 双方都觉得自己具有决定权力, 或者都觉得对方没权力, 自己没责任;其三, 当一方争抢这方面权力时, 对方用争抢另一方面权力来补偿;当一方推诿这方面责任时, 对方对另一方面事情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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